建筑商标撤三如何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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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商标撤三如何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

作者:北京简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2-05 08:13:50

在商标领域,“撤三”即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,是保护公共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手段。对于建筑行业的商标,如果发现有连续三年未实际使用的情况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撤三申请。

申请步骤:

‌准备申请材料‌:

提交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》,明确说明撤销理由。

准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,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如有,提供关于该商标未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,如市场调查报告、销售记录缺失证明等。

‌提交申请‌:

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商标局。可以选择在线提交或邮寄提交。

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,一般按类别收费,一个类别的撤销商标费大约为1000元人民币。

‌等待审查‌:

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,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。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,实质审查则深入考察提供的证据材料,判断商标是否确实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。

商标局可能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《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》,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。

‌处理结果‌:

若商标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证据无效,商标局将作出撤销商标的决定,并发布撤销公告。

若决定维持商标注册,将通知申请人和商标注册人。对撤销决定不服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。

注意事项:

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,以便商标局联系。

提交前建议查询商标的注册情况,确保被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已满三年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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