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行前往商标局办理包装商标注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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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前往商标局办理包装商标注销

作者:北京简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2-05 08:16:36

包装商标的注销是商标权人主动放弃其商标权的行为,可以通过自行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(简称商标局)的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。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:

办理流程:

‌准备申请材料‌:

‌商标注销申请书‌:申请书需打字或印刷,明确填写申请注销的商标及商品或服务项目。

‌商标注册证原件‌:如不能交回原件,需说明原因。

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‌: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个人需提供身份证、港澳居民居住证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等复印件。

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‌:直接办理的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经比对后退还。

‌提交申请‌:

将准备好的材料直接提交至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,并缴纳相关费用(虽然注销本身不收取费用,但可能需要支付邮寄或复印等额外费用)。

‌等待审查‌:

商标局会对提交的注销申请进行审查,包括申请书填写是否完整、申请人名义是否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等。

‌核准注销‌:

如申请符合规定,商标局将核准注销申请,并发出核准注销通知,同时公告注销信息。

注意事项:

申请书的填写必须完整、准确,且需按照《商标注册证》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。

注销申请必须在商标有效期内提出,有效期以商标注册公告日期为准。

共有商标的注销应由代表人办理,并附上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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